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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资母亲购房,产权赠子引争议 北京法院判决再掀家庭财产纠纷讨论

女儿出资母亲购房,产权赠子引争议 北京法院判决再掀家庭财产纠纷讨论

北京某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家庭房产纠纷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案件中,张女士(化名)出首付以母亲名义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母亲随后将房产产权过户给了儿子,即张女士的弟弟。张女士因此将母亲和弟弟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产归属或返还购房款。

据案件材料显示,张女士出于改善母亲居住条件的孝心,于2018年出资支付了某小区一套两居室的首付款,并以母亲的名义办理了购房手续,后续贷款由母亲名义偿还。张女士表示,当时与母亲口头约定,房产实际归自己所有,母亲只是名义上的购房人。2022年,母亲在未告知张女士的情况下,将房产产权过户给了儿子,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

庭审中,母亲辩称,张女士的出资属于赠与,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自己有权处分。弟弟则表示,母亲将房产赠与自己,是母亲真实意愿,且已办理过户手续,应受法律保护。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房产登记在母亲名下,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母亲为法律上的所有权人,其将房产赠与儿子并办理过户,符合法律规定。张女士虽主张实际出资及口头约定,但未能提供充分书面证据证明其与母亲之间存在借名买房或委托持有等法律关系,其提供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力不足。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判决一出,舆论哗然。支持者认为,法院严格依据物权登记和证据规则判决,维护了法律的形式正义和交易安全。反对者则质疑,判决过于机械,未能充分考虑案件背后的家庭伦理、实际出资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口头契约,可能导致“助长不诚信行为”。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借名买房”或家庭内部代持房产纠纷近年来屡见不鲜。本案核心在于举证责任。出资方欲推翻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必须提供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借名”合意而非赠与、借款等其他法律关系的充分证据,如明确的书面协议。仅凭出资事实和口头陈述,难以获得法院支持。这提醒公众,在涉及大额家庭财产处置时,即便是亲属之间,也应尽可能通过书面形式明确权利义务,避免日后纷争。

北京多家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和法律咨询平台反映,该案判决后,咨询“家庭财产协议”、“借名买房风险”及“赠与撤销条件”的客户明显增多。业内人士建议,家庭内部进行大额经济往来或财产安排时,可寻求专业法律意见,通过签署协议、保留完整证据链等方式,在维系亲情的明晰法律权属,防范潜在风险。

此案不仅是一起普通的产权纠纷,更折射出中国传统家庭观念与现代产权法律制度的碰撞。如何在情、理、法之间寻求平衡,保障家庭成员间的公平与诚信,仍是值得司法实践和社会持续探讨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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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05:46:14